各有关单位:
为建设全域创新策源地,推动经济高质量、可持续、快发展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,根据《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》和《余杭区支持知识产权创新、标准质量提升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?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现向全区征集2025年度质量品牌、标准资助(奖励)项目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和条件
1.在余杭区内注册,财政级次属于余杭区;
2.符合余杭区产业发展方向,依法纳税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,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单位。
二、征集事项
1.政府质量奖。获得2025年度中国质量奖、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、杭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奖、余杭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等相关组织。
2.品字标认证。2025年获得品字标“浙江制造”、“浙江农产”、“浙江服务”认证证书的组织。
3.标准化组织引进。具体是指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、国际电工委员会(IEC)、国际电信联盟(ITU)技术委员会(TC)秘书处单位、分技术委员会(SC)秘书处;新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TC)、分技术委员会(SC)秘书处;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(TC)秘书处单位。
4.标准制定。具体是指2025年主导或参与完成三大国际标准制(修)订项目的组织;2025年主导完成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“浙江制造”标准、浙江省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区域标准等的制(修)订项目的组织。
5.标准化试点示范。2025年主持标准化项目并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、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;2025年牵头完成国家、省、市标准化试点、示范、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并验收通过的。
6.预申报事项。牵头承担的2025年已立项未发布、2026年拟立项和2026年拟发布的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区域标准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时间要求:本次申报标准质量品牌资助的项目应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的标准、质量品牌项目。特殊情况经研究再行确定。
(二)质量品牌(征集事项1-2)的申报材料要求
1.项目申报表(附件1);
2.获得认证证书、奖牌或文件等复印件;
3.其他需提供的材料。
(三)标准资助(征集事项3-5)的申报材料要求
申报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的,须在2025年度全部完成,并提交下列材料,所提交材料应保证完整、真实、可靠(以项目类别为单位,按下列顺序排版)。
1.《余杭区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2.申请标准制(修)订类资助项目的:应提交国际标准文本及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主导或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;正式发布的国家标准文本、发布公告;发布并经备案的行业标准文本;地方标准文本及发布公告;正式发布的“浙江制造”标准文本及发布公告;正式发布的长三角区域标准文本及发布公告。
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(或分技术委员会)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,应提交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家标准委出具的证明材料;申请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或分技术委员会)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,应提交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。申请承担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或分技术委员会)秘书处专项资金补助的单位,应提交省标准委批准成立文件。
申请标准化试点示范类资助项目,应提交项目立项文件、项目任务书、项目实施和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其他要求
(一)申报材料要求
1.所有申报材料使用电子档,要求PDF格式上传;
2.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,写明“经核对与原件一致”;
3.未在规定征集时间段内申报的,视作自动放弃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申报方式
登录余省心企业(人才)综合服务平台(网址:https://www.ysx.com.cn/yuhangplatform/yusx/#/policy?keyword=),点击网页上方“政策直达”,搜索对应的政策进行申报,要求2026年5月30日前上传申报资料。联系人:胡哲侃,联系电话:0571-89517906。地址: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802室。
附件:1.余杭区质量品牌项目申请表
? ? ? ? ? 2.余杭区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申请表
? ? ? ? ? 3.预申报的余杭区标准化培育项目表
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4月9日